艾步
发表于 2012-9-5 10:28:36
这个俺做不到{:4_100:}
俺可以淋雨
相机绝不能淋雨{:4_103:}{:4_109:}
还是尼康的,55555。。。
雪夜行者
发表于 2012-9-5 11:11:55
本帖最后由 雪夜行者 于 2012-9-5 11:20 编辑
当事人怎么不出来说一声,都是工薪阶层明白一部几千元的相机可是拉拉相当贵重的一件物品了,况且她还是分期付的,建议那位当事人出来说句话。
晃晃
发表于 2012-9-5 11:26:26
大家客气点,当事人可能不经常上绿洲,有可能ta现在都不知道拉拉有这么大的损失,以拉拉的个性她应该不会主动把此事告诉对方的。
色驴
发表于 2012-9-5 11:31:47
绿洲的帅小伙抓紧了啊,迟了可就
大河
发表于 2012-9-5 11:38:57
的确是爱心人士,向她学习。
但是相机损坏只能怪自己粗心。
香干炒肉
发表于 2012-9-5 11:42:48
不知道讲什么了,真心是觉得户外并不是简单旅行,很多装备真的非常重要,我每次出门,相机包里必不可少会有两个塑料带,轻便,易放。
kid
发表于 2012-9-5 11:49:03
18-55的头,塑料壳,D3100?如果是的话,还是比较庆幸的。
余戈
发表于 2012-9-5 11:56:51
雨婷 发表于 2012-9-5 1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有爱的一帖,见了这么多回复,为什么当事人不出来露个面,对自己的行为一个反思,对拉拉表示感谢呢,{:4_ ...
咱们就事论事嘛,不要去找啥当事人了,哈哈,那就没有意思了。。。
对事不对人。哈!
余戈
发表于 2012-9-5 12:03:17
kid 发表于 2012-9-5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8-55的头,塑料壳,D3100?如果是的话,还是比较庆幸的。
小行家,哈哈,
阿哥
发表于 2012-9-5 12:14:50
说出这个故事不是为了追究谁的责任,首先自己要必备户外必须的安全装备,其次我们也感受到了在一个集体中大家互助互爱的帮助精神。我们了解了教训,也体会了互爱,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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